想想,我就拍下了这三个字,我是那样喜欢它们。
我甚至忘了是怎么来这里的,最初去的是“寂寞烟花”,雪姬发了信息给我,让我去“分手七月”做写手。其实我不是很会写东西,因为打字快的原因,手指一碰到keyboard就噼哩啪啦地拍得满屏是方块字,为此我惭愧无比。然后我当了“街角”的斑竹,幸福得不得了地看着自己的头像与名字乖巧地挂在那里,喜滋滋的。
现实中,我留着短发,是那种让人一看就知道是个学生的女孩子。几乎从不与陌生人或是不熟的人说话;不说话和不笑的时候他们说我故作清高,因为我的表情过于淡漠。说实话,我喜欢出入于专卖店,因为喜欢纯棉衣服和简单的款式。讨厌颜色鲜艳的裤子和衣服,喜欢白色,灰色。喜欢牛仔裤。
我不喜欢安妮的风格与所写小说的主体内容,却喜欢她写的一些短句子,因为精短并且令人意味;喜欢写字,买了个很漂亮的笔记本,morning glory的,上面是一大片的蓝,和一行白,画着尾小小的鱼;喜欢看书,手里拿着书让我有种莫名的安全感;喜欢手捧咖啡却不爱喝,嗅着咖啡散发的香气总是觉得特别幸福。
走在街上的时候我会很三八地盯着别人的衣服鞋子手表小饰物等等,猛看。想做个设计师,设计房子,卡片,背包,广告,and so on.
可是我总是没有足够的钱买下自己喜欢的东西。有一回去一家书店,看到了一本叫“并非孤独”的画本,赖着不肯走了。最后怕它被人买走,于是很八婆地小心地把它塞到一个没人注意得了的小角落。所幸的是,半年后,终于得到了它,我的一个好朋友买下,把它当作X'mas present送了我。
我叫未名鱼,高三物理班的短发女生。谢谢。
PS.
1 相片中间那个就是我。
2 这是发在相影成趣里的,征文。我想了一会就复制到这里来了,因为这里才是我最喜欢的版。有一帖多发的嫌疑,不会有人骂我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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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叫未名鱼,高中短发女生,有着简单得随处可见的微笑以及复杂得连自己也莫名其妙的性格,一脸朴素一脸平淡地生活在自己的世界里,快乐,也很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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