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在开头的话
我从来没有离开过都市,以前没有,现在没有,以后也不会有。
我用自己内心的偏执,深深的眷恋着这个霓虹绚烂的都市。
天秤座是一个具有独特审美意识的星座。我出生在秋天的九月,于是,我成了一个天秤座的女孩子。从小我的审美观就鹤立鸡群,在其他孩子还喜欢粉,红,黄,绿等醒目的颜色的时候,我就已经开始崇尚黑,白,灰,蓝等冷色系的颜色。后来,随着我年龄的增长,我的审美观就变的更加突出了。但是,天平座同时也是一个具有调和人与人之间关系能力的星座。因此,我隐藏了真实的自己,只是为了配合别人所谓的默契。可是,它一直都存在在我的心中,并且一直深深的存在着,严重的影响我今后的生存观念。换种方式来说,它决定了我的命运:一年四季中,我只穿深色的衣服,决定了我喜欢黑夜,多过于白天,决定了我喜欢喧哗多过于喜欢安静,决定了我依赖都市的命运。
身边的朋友总是不停的向我抱怨都市生活的艰辛,生计奔波的劳苦,快节奏工作压力。我听罢,不置可否,只是淡淡的微笑。他们又说我如何轻松,愉快。我说,我一旦发现自己快要在这个城市的颓败中腐烂的时候,我就会背起行囊,出去走走。于是,我习惯了流浪,从一个熟悉的热闹的城市,到下一个陌生的喧闹的城市。没有开始,没有结束。从天津到上海,从北京到深圳,我的灵魂真的依赖着都市中昼夜不灭的灯火。
以前的都市,没有高楼林立的商贸大厦,没有车水马龙的公路,没有熙熙攘攘的浮华生活。那个时候的天津,就像一个沿海的大城镇,根本就算不上什么都市。每天早上,我都会听到左邻右舍,因为一点鸡毛蒜皮的小事,用纯正的天津话歇斯底里的相互咒骂。那个时候的上海,我总能看见胖胖的大娘,拎着一个菜篮子,站在一个菜摊前,用我听不太懂的上海话,为一两分钱相互争执。那个时候的北京,我能在故宫或者天坛那里,看见一堆黑头发,黄皮肤的人,围着一两个黄头发,白皮肤的外国人,指手画脚。那个时候的深圳,街头巷尾到处都是穿着粗布麻衣的男男女女,操着带有广东口味的不太流利的普通话向来往的行人,兜售那些做工粗糙的商品。虽然那个时候,人们没有现代的穿着打扮,品位气质,但是,无论是南方人还是北方人,脸上总是挂着质朴的笑容,没有精雕细刻的脸上,总是洋溢着淳朴的红润。生活虽然简单乏味,但是人们对未来的盼望及干劲,都是空前绝后的。刚刚开放的过门像一扇为他们开启的天堂之门,人们前赴后继的投入到城市的建设之中。
也许那个时候的都市都不能算是都市,充其量只是一个初具规模的城市。你在各个城市中,最常见的交通工具就是自行车和公交车。人们住的房屋,不是四合院,就是小弄堂,又或者是一条条狭窄的胡同。每个周末的时候,人们都一窝蜂的涌向屈指可数的公园里,经常使公园爆满。那个时候,每当黑夜来临的时候,除了一盏盏或明或暗的街灯外,你再也看不到什么地方有灯会整夜亮着。当然,医院的急诊室的灯会熬夜。
现在,尤其是近几年,党的领导人已经摆脱了改革开放时的拘谨,加大脚步带领着全中国走向现代化。纽约,巴黎,米兰,伦敦等国际大都市如潮水一样淹没了我们这块刚刚开放的土地。上海,北京,深圳等城市,如雨后春笋一样,蓬勃崛起。流光异彩的都市文化让我对都市的迷恋,更加的达到无可附加的地步。
现在的都市成了一个没有黑夜的都市。黄昏的残阳余辉还未褪尽,各种灯光器材的光亮就可以映得半个都市一片灿烂。灯红酒绿的街道上,四处都是午夜游走的人群。他们或浓妆艳抹,西服革履,或素面朝天,休闲时尚,或群伙出动,或一个人独行,穿梭在这个不夜城中。也许他们来自不同的生活环境,也许他们有各自不同的生活背景,也许他们有着各种私人心事,但是他们却有一个近乎于相同的表情——冷漠。有人说,都市湮没了人类最后的相互关怀,那是接近兽类的同情的本能。可我却说,都市的发展,代表了经济的前进,他只是影响了一个人的生活方式或者是生活观念,却无法改变一个人的灵魂。其实,都市只是一个见证,见证国家社会兴衰与否。它的外表可能会无比的绚丽,但它才是真正能看到外表下隐藏的真实。就像某些人一样,他们快乐,温存,可是却可以看到繁华背后的荒芜。他们是聪明的,因为他们在开始就已经清楚的看到了结尾。都市也一样,它能看到充斥着腐朽气味的脆弱繁华,也一样能看到简单而坚硬的繁华。它是睿智的,因为缔造它的人,拥有了一颗成熟的心。
我喜欢上海的白天地下铁无尽延伸的走廊里等车的人们。他们彼此沉默不语,却又各自怀着不同的心事思考着。我一直觉得当一个人陷入沉思的时候的表情,是最动人的。地下铁列车呼啸而过时带来的风,吹动着或长或短的各种颜色的头发,仿佛就像仙女的衣袖,上下舞动,轻柔却又相当妩媚。我想,如果所有的地下铁连在一起,是不是就会带着我去任何一个我想去的地方?
我喜欢中午站在天津吉利大厦落地的橱窗前,看着玻璃窗里陈列着各种各样的款式不同的精美衣服。五光十色的面料,把模特衬托得栩栩如生。午后阳光的折射常让我产生一种幻觉,也许那些模特真的是活生生的,是从天上下来的穿着霓裳的仙女。街上匆匆行走的人们,有哭的,有笑的,有低头前行的,有用手机大声交谈的。每一个人都似曾相识,而每一个人又都擦身而过。他们不会为谁停留,就像谁都不会为他们停留一样。麻木冷漠,这就是我所熟悉的都市群侯症:人们害怕寂寞,渴望被别人理解,但与此同时,又拒绝与别人沟通。城市人复杂,农村人如是说。可我却喜欢这种复杂的人性,带有一点点自恋的都市复杂人性。
我喜欢那些专属于都市夜晚的喧闹场所,酒吧,卡拉ok,网吧,迪厅等等。到处都是张灯结彩,震耳欲聋的音乐声,扭动的身躯。男人女人身上烟草的味道混合着高田贤三的青草味道,在酒精的调和下,使人醺然欲醉。迷离的夜晚,迷离的人群,迷离的都市,我经常在这里迷路,因各种建筑总是在不停的修建。都市越来越美,我却越来越陌生,但我喜欢这种新鲜的感觉,于是,每天清晨,我会在既陌生又熟悉的街道上狂奔,直到我重新认识它为止。
忘记了是谁说过的,喜欢都市的人,天生喜欢虚荣。我对此不反对,也不反感。我承认,我虚荣,是因为我好胜。都市也一样。它是繁华和寂寞的综合体。在这个无比美丽的石头森林中,人们就像一种原始动物,拥有脆弱而坚硬的灵魂,尤其是近几年,各大都市的兴建,人们生活的富裕,使我更加坚信,都市才是我最后的皈依之地。
我喜欢都市,以前的,现在的,以后的。我喜欢都市中的人,男人,女人,老人,孩子。我喜欢都市的气味,香烟,酒精,香水。我喜欢都市的生活,别墅,酒吧,汽车,地下铁。总之,我喜欢都市中的一切一切,阳光的,阴暗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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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烟是我手中唯一的救赎,死亡是我唯一的出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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