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腕上的名字
他是一个标准的颓废青年,或是说是愤青。他整天无所事事,有一大堆的狐朋狗友,没有固定的女朋友。白天他睡觉,直到午后直到日暮。夜晚,他和狐朋狗友找一个破烂的小酒馆,或是一个地下乐队聚集的酒吧喝道天亮,然后拖着疲惫的躯体无力的睡去。他留长发,打耳环,后背有一个青龙的纹身,右腕上刻着一个女人的名字,是他这辈子最爱的那个女人。 他没有固定的工作,没有稳定的收入,没有傲人的学历,但是他不在乎,因为他是颓废青年。她是一个标准的淑女,或是说是正经女孩。她整天都很忙,认识很多家教严格的朋友,现在没有男朋友。每天都在朝九晚五的忙碌着,白天她是外企的高级白领,夜晚,她和朋友们去安静的酒吧聊天,或是去咖啡店要一杯浓浓的卡布其诺。她留一头利落的短发,带着箔金戒指和项链,只穿正统的职业套装,买品牌服饰。她的男朋友很固定,对待每一次恋情都很投入,但大都以悲剧收场。她有固定的工作,有丰厚的收入,有名牌毕业的文凭,但是她不快乐,因为她现在的感情生活一片空白。
有一天,她和他认识了,在网上,在聊天室。两个人聊了很多,也聊了很多深刻的问题,他对她很好奇,因为他没有接触她这样的正经女孩。她对他也很有兴趣,因为她没有结识过像他这样颓废青年。两个人都是抱着对彼此新奇的想法,所以他约她,什么时候出来见见面吧,她想了想说好吧,那就见面吧。
地点约在了对彼此都能接受的肯德基,她看见了他,看见了那一头长发。他也发现了她那修剪漂亮的短发。那一天,两个人聊了很久,两个人都在说着各自的生活,各自的经历。她发现他的经历生活很复杂,都是自己不曾遭遇过的,所以她对他更感兴趣了,她原来认识的男人都是很正经很古板,他不一样,他是一个颓废青年。他了解到他是一个阅历简单的女人,人生道路上没有波折,这和他原来认识的那些女人不一样,她们大多都是一些脸上写满太多欲望的女人。他对她又增加了些好感,她这样的女人他从来没有遇见过,因为他是一个正经女孩。
回到家,他上网在聊天室又看见了她,他说我现在没有女朋友。她说我也没有男朋友。他说那你来做我的女朋友吧。她想了想说好吧,那你来做我的男朋友。
之后,每天他都会接她下班,有时候,他会带她去听那些地下乐队的歌曲,听着那些节奏狂暴的音响,她觉得很兴奋也很激动,这种音乐,她从来也没有接触过,原来她只听柴科夫斯基,听动物狂欢节。 在他的要求下她学着喝啤酒之前她只喝百力甜和鸡尾酒,她发现,原来啤酒这种苦苦的味道也很好喝,很爽口。
有时候,她会让他陪她去听交响乐。他发现原来交响乐在现场听很震撼,之前他从来不听古典音乐。他只听郑钧,只听怪现象。然后他们会找一家咖啡店,点两杯卡布其诺,以前他只喝啤酒,对这种东西从来都不屑一顾,后来他发现,这种飘着鲜奶油的东西味道很好。
有的时候,他会带她去参加那些狐朋狗友办的聚会,之前,她会穿上那些从东四,华威买来的衣服,都是那些她平时想都不敢想的衣服,露背装,皮短裙,网眼袜,化上浓浓的彩妆,他说恩 很好看。
有的时候,她会让他陪自己去参加客户办的party,她会让他穿上她为他买的boss西服,华伦天奴的皮鞋,戴上雷达手表,这些正经的衣服他从来不穿,甚至没想过有一天他会穿上它们。他把头发用发蜡背到后面,然后她看着他说恩 真精神。
在聚会上他会很亲热的搂着她的腰向狐朋狗友们介绍说这是我媳妇。在party中,她会挽着他的胳膊向那些家教严格的朋友介绍说这是我男朋友。
一天。他们参加完一个聚会,他送她回家,一路上两人没说一句话,很久的沉默之后,他说我今天晚上住你家吧。她想了想说好吧,你住我家吧。
在床上,他很努力,她很配合。她喜欢男人慢慢的进入,充分享受那种填充的充实。他喜欢那种激烈的节奏,在亢奋中达到高潮。最后两个人在激情褪去后,喘息着,无力的仰卧着。他趴在床上,用枕头挡住脸,她趴在他的背上,脸颊轻轻的摩擦背后那条青龙。他说你现在这个样子,真像是我的背包。她说那我就当你的背包吧,让我做你的牵挂。他捧起她的脸,温柔的轻吻她的嘴唇,她的胸膛紧紧的靠在他的胸膛上,他抚摸着她的后背,她用牙齿轻轻的咬着他的耳唇,她说抱紧我。他说我一辈子也不会放手。她看见他手腕上那个名字,她说为了我,洗掉它。他沉默了一阵,说睡吧,明天你还要上班。
之后,她还是跟他参加那些狐朋狗友的聚会,他也会陪她出席那些party。可是她发觉自己没有跟她那帮朋友交流,他们之间共同的话题很少,渐渐的她发现那些地下音乐听起来也很没意思,不像刚开始的时候那么刺激新奇。有的时候她甚至会从那些窄小的酒吧冲到外面,透透新鲜空气,因为里面的气息太混浊,她有些不能适应了。她开始喝百力甜,喝鸡尾酒,听动物狂欢节,这时候她觉得又找回了自己。他也觉得自己有些不太对劲,他开始在交响音乐会上睡觉直到结束,不管那声音有多么的嘹亮。他又开始喝啤酒,他不能忍受卡布其诺那种甜腻的滋味。他觉得在她的party上,那些地位高尚的人其实很**,她那些家教好的朋友也很**。因为他们很虚伪,没有一句真诚的话。他又开始听郑钧,听怪现象,这时候他才觉得放松,这才是他自己本来的生活。他又开始整天无所事事,去找那些狐朋狗友。她也一样,继续忙碌着,下班后和朋友们喝上一杯香甜的卡布其诺。
终于,有一天,她对他说你已经有一礼拜没有接我下班了。他说这一个礼拜你也没有给我打电话。然后两人相对无语。沉默之后。他说看来,我们应该结束了。她想了想说那好吧,结束吧。
很多年以后,在一个平凡的午后,她和他在大街上偶然的相遇了。她有些激动,他有点感慨。他说你变漂亮了。因为她已经留了一头美丽飘逸的长发。她说你也变了,变得成熟多了。他的长发已经不见了,换来一头利落精神的的短发。他说好久没见了了,时间过的真快,有十年了吧。 她说是呀。我都变老了,你好像都没怎么变。 他说不如找个地方聊聊吧 她想了想说好吧,找个地方聊聊。
还是在肯德基,就在他们第一次相间的地方。只不过两个人的心境都已经变了。没有当初的那种激动,剩下的只是对于世事变迁的感慨。她说我结婚了,有了一个孩子,老公是香港人。你那,有孩子了嘛 他说有了,六岁了,已经能打酱油了。她问道他的工作。他说在一个哥们开的公司里帮忙。她说哦,原来是这样。 其实,他在骗她,他根本就没有结婚,也没有孩子,现在无所事事,尚无固定工作。他说不清楚她为什么要骗她,也许这样他心里会好过一点。
她看起来很忙,在聊天的过程中,她总是在不停的接电话,她说对不起,是她的老公的电话。他说没关系,你忙你的。她说她该走了,她得去学校接孩子。他说我送送你 。 在路边,他点起一根烟,问她你抽嘛。 她接过他递过来的香烟,看看说你还是在抽骆驼,从认识你的时候开始。他有些伤感,底着头狠嘬了一口烟。 她说其实我一直很。。。。。。他打断她的话别说了,已经过去了。他把烟踩灭,伸手为她拦出租车,她看见他衣袖外面露出的手腕上依然刻着一个名字,只不过,换成了她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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