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人的地老天荒
我是上帝忠实的朝圣者,在14岁的时候开始读圣经。所以我相信他给予的一切还有毁灭。佛说,前世的五百次回眸,才换来今生的一次擦肩而过。
我想上帝大概也是这样想的吧。
我和淡淡那么多次的擦肩而过挥霍了前世多少的凝望和沉淀。
可背叛早已注定。
他的。我的。
向左。向右。
分开的,散尽了。
在这个热得想骂人的天气里我终于看见了淡淡,他喊我的名字。我回头摘下墨镜然后熟练的微笑。
我突然在想是什么时候学会这种弧度僵硬却适用任何场合的微笑啊。如果这就是长辈所谓的开始长大,那么我宁愿永远当个孩子,其实我一直都是个孩子,淡淡也是。
偶尔的成长只是爲了短暂的美丽和虚妄的想象,如同可乐中不断上升的气泡,捲曲在黑丝段中的舞蹈跳跃著就死去了。
我到现在还用强生婴儿花露水,持久而且柔软的香气可以蔓延一整个晚上,比起白天散落在手腕上和脖子后的solo要可爱许多许多。
solo。单独飞行,单独表演。
夏天总是上演一幕幕的故事。
湿热的空气浮躁的表情贪婪的欲望,只有时光苍凉。
李威吻了小薰,然后他说,这个夏天真他妈的有够诡异了。
淡淡在夏至将近浮云散去的时候第一次和我擦肩而过,然后喊我的名字。简短而清晰。我却永远永远都看不见他人群背后的脸。
在一次次沉默中傻笑,甜美的诺言和制造的浪漫,童话中的故事在现实的夹缝中支离破碎。我能做的依然是微笑著看我们的爱情老去老去。却从不曾争取过什么,哪怕一次简单的轻触。
我的手臂上有一大块的疤痕,据说从我出生的时候就有了。我讨厌那些噁心的痕迹却总是在夏天穿各种款式的吊带背心。我是要给它们阳光和空气,因爲再丑陋的东西也有生存的权利。
我看见淡淡和一个女生走在大街上的时候那些疤痕开始尖叫一般的疼痛。然后我骄傲的从他们身边走过,看见天空是从未有过的清澈,很深刻的蓝色大片大片的洒下来,我想这样的天空是属于寂寞的人的然而我的脑海中却只闪过一个人。我告诉自己不要回头不要回头却还是看见他的背影,那么完美的骨骼被包裹在纯白色的t恤里面。
他身边的女生却没有像我一样的长头髮。我那很长很长没有经过任何漂染和吹烫的头髮。
淡淡没有送过我玫瑰花,我在他生日的时候送给他一隻水晶苹果。
淡淡没有在我离家出走的夜晚帮我擦掉眼泪,我在他要去上海的时候穿著拖鞋跑出来却没有看见他。
淡淡没有请我吃过日本料理,我在放学的路上买他最爱的巧克力霜淇淋结果没钱坐车回家……
他从来都不知道,不知道我写的那些泛滥的文字里不同的名字其实都是他。
我多傻啊,其实淡淡也挺傻的。
妈妈以前就总说我是个傻孩子,然后我就能看见她漂亮的眼睛里盈满了宠爱。我想念那样的眼神,唯一不会欺骗我的眼神。
听见钟摆孤寂的歎息,滴答滴答,和耳朵缠绵的接吻。我把它们全部藏在床底下,然后看电影版的机器猫,一遍一遍。我希望可以坐著时光机回到过去。即使我一直都清醒的知道这只是个奢侈并且可笑的梦。然后泪留满面。
我终于还是把头髮染成了咖啡色,每天用夏士莲的绿茶洗髮水抚摸它们。哼著旋律不清的段子。任凭湿漉漉的头髮缠绕著脖子冰凉的触感令人沉迷。
我喜欢卷缩在沙发里看《还珠格格》,老套的爱情故事还有赵薇大大的眼睛。
琼瑶,变卖爱情的女子。
爱了,恨了。
伤痛的,幸福著。
我总是在洗完澡后告诉自己要勇敢。
大雨将至,心也跟著一点点变得潮湿。
施易男在《留给你的窗》的mtv中乾淨而消瘦的脸上滑下的眼泪是那么清晰,他说,给我一架钢琴。第一次觉得这个平时略显枯燥的男生原来可以如此的英俊。
淡淡也是英俊的男孩子,所以他的身上总是散发著不容质疑的优越感和乾爽的香皂气息。有时候像一隻内心忧伤外表慵懒的豹子。而我永远是与世无争却希望得到全世界宠爱的猫咪。
那个阳光格外灿烂的午后,我在学校的操场上看见了淡淡,他打篮球的样子永远是那么的漫不经心。
阳光被风打散成一颗颗小鑽石撒下来,我用手遮住眼睛。因爲他终于在我们第n次的擦肩而过后没有喊我的名字。
我和他最近的距离只有0.4公分。我的长头髮开始轻舞飞扬。
如同电影中慢放的镜头。一个向左。一个向右。
我希望这时候想起的背景音乐是the cranberries的《dying in the sun》。
终于还是一个人的地老天荒。
页:
[1]